一名洪姓台灣女子因犯下縱火燒屋、燒車等重案,遭澳洲警方通緝,今天上午人被逮捕,很多在澳洲的民眾指稱,這名台灣女子,有瘋狂事跡有"三部曲"。除了和房東、其他房客起爭執用熱水潑人,還開車撞車庫、甚至縱火燒車、燒房東的房子。律師分析,若台灣人在國外縱火,回台也可追究,最重可能無期徒刑。
透明邊框眼鏡、短髮紮綁馬尾的台灣女子,被澳洲警方通緝,許多在澳洲的網友指稱,她有瘋狂事跡「三部曲」。
整輛車被大火吞噬,暗夜中火光驚動社區民眾,還冒出陣陣濃煙,傳出就是這名女子縱火。在澳洲的民眾起底,這名女子三月初,和房東房客起衝突,還用熱水攻擊房客私闖名宅,甚至砸別人車開車撞車庫,被警方通緝被保釋。
這個月還跑回去,燒房客和房東的房子,更還跑去房東家裡,燒房東的車,居然還能繼續在澳洲趴趴走,女子照片曝光,也引發在澳洲的台灣人討論。
非本案律師江皇樺:「甚至有一些特殊的重罪,或者是在台灣是最輕刑責3年以上,它都在台灣就算重罪,你就算在國外犯罪在台灣也可以追究,如果她真的已經去燒了(住宅),那在台灣其實就是刑法第173條,那是放火燒有人居住的建築物,那個是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的重罪。」
而維州警方14日上午已將女子逮捕到案。據了解,洪姓女子持有打工度假簽證,行為涉及言語恐嚇、金錢勒索、開車衝撞房屋房客、破壞房屋、縱火燒車、以及房東住處縱火等情事。報案多達9次,直到她被指控犯下縱火等重案,澳洲警方才發布通緝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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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/06/14 18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