殺馬國女大生死刑撤銷 母痛哭「我不是讓女兒來台送死」

記者 黃筱淇 / 攝影 武紹隆 報導

2023/06/14 23:29

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,遭男子擄走性侵殺害,一、二審都依殺人罪,判處梁育誌死刑,但案件進入高院,認為二審的事實認定,兇嫌犯罪計畫不包括殺人,但判決理由又稱殺人也是計畫的一部分,兩者有矛盾之處,撤銷死刑發回更審,女大生母親得知消息,痛哭失聲,痛批台灣司法黑箱作業。

 

兇嫌梁育誌vs.記者(資料畫面):「你為什麼拿繩子套人家,你不知道這樣會致死嗎。」

他是梁育誌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,鍾姓女大生命案兇嫌,一二審都判處死刑,就在6月14號最高法院判決大逆轉,將死刑撤銷發回更審,死者母親無法接受。

鍾姓女大生母親:「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,我們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,就突然間這麼倉促的被撤銷了,到底是不是你們司法是有黑箱作業。」
 

電話另一頭的鐘媽媽聲淚俱下,痛批台灣司法還有正義嗎?就強制性交殺人罪,最高法院認為兇嫌是否「計畫性殺人」,二審的事實認定兇嫌犯罪計畫是強制性交、強盜不包括殺人,但判決理由卻又稱殺人,也是計畫的一部分,這相互矛盾因此發回更審。


鍾姓女大生母親:「9月30號那個第一女,被他強制性侵未遂,已經判決定了,是我知道我女兒很倒楣,可是如果不是我女兒,也會有其他的女孩子受害,法官怎麼可以說,那個兇嫌他沒有計畫性殺人犯案。」

另外就二審的矯治教化可能性,只鑑定兇嫌涉性侵害犯罪部分,殺人和強盜罪部分未鑑定,也有矛盾和調查不足之處。

鍾姓女大生母親:「如果這些鑑定報告不能夠用,那為什麼要浪費這些公帑,去做這些鑑定呢,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,我不是送她去死的,已經很倒楣死了,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公道。」


就鑑定報告是否計畫性殺人等理由,兇嫌暫時又逃過死刑,都讓家屬不滿他們要的是公道,二審再審時也不排除親自來台,踏進原本不想再來的傷心地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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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6/14 23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