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男當時在右轉車道上打左方向燈。(圖/TVBS)
昨(16)日晚點11點多,在台中市太平區發生一起「妨害公務案件」,40歲的陳姓男子騎機車要右轉、在右側停等區,疑似打「左轉方向燈」,然後逕自右轉,且違規不只一次,巡邏員警覺得有些怪異,上前將其攔查並開單,沒想到陳男搶走員警手上的「舉發單」,並且發生肢體衝突,雙方皆受傷,員警將其壓制,並將妨害公務罪偵辦。
這起案件發生在太平區中興路與太平路口,陳男疑似因「不當使用方向燈」,左轉打「右轉方向燈」、右轉打「左轉方向燈」,員警看見替他捏了把冷汗,將其攔停,並且針對違規行為開單,沒想到陳男疑似不滿挨罰,認為警方可以「口頭勸導」就好,但員警秉公執法,陳男在過程中不斷爭辯並揚言申訴,還搶了舉發單,雙方產生推擠衝突,員警立即通報優勢警力將其壓制,並依法處置。
過程中,因雙方爆發衝突,兩人皆受輕傷,陳男被依涉嫌妨害公務罪移送偵辦,另外,其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」已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一併依法製單舉發,據了解,陳男仍難消怨氣,將對警方提告,
太平警分局表示,民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定,切勿不配合稽查,甚至有脫序行為涉嫌妨害公務刑罰,警方對於違反相關法令及公共秩序,為維護執法尊嚴,絕對依法究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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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4/17 1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