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慶驚見偷拍狼!「飲料罐藏針孔」拍裙底 噁男遭休假警活逮

記者 曾健銘 報導

2023/04/13 11:09
王男將裝有針孔攝影機的咖啡罐放在包包前。(圖/TVBS)

台北市30歲王姓男子,日前趁著高中校慶園遊會,佯裝成參加校活動的民眾,卻利用人潮涉嫌偷拍女學生的裙底,碰巧任職台北市婦幼隊的趙姓小隊長休假前往,眼尖發現王男的詭異舉動後,立刻將他攔下盤查,果然查出他就是多次在校園、捷運站偷拍的慣犯,當場將他逮捕,全案依兒童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偵辦,最高恐面臨10年刑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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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各校陸續舉辦校慶園遊會,校內外人士進出流動高,王姓偷拍犯就是藉此闖入校園偷拍。據了解,王男將飲料罐改裝成隱藏式針孔攝影機,放在手提包前,佯裝成一般民眾到北市某高中校慶中,刻意往人潮眾多的攤販前偷拍。
 
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1名趙姓小隊長當時碰巧休假參加園遊會,眼尖發現王男非常眼熟,立刻查看手機內的案件照片,發現他就是多次在校園、捷運偷拍的慣犯,因而不動聲色,一路尾隨王男,最後趁著他犯案時逮人,訊後依法送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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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幼隊提醒民眾,如對方在自身周遭徘徊,甚至不時觸碰到其身體,應立即移動位置觀察蒐證;假使發現對方不時調整隨身包包或鞋子方向等異常行為,或發現疑似有針孔鏡頭偷拍,保持距離撥打110報警,或校園內通報師長前來協助;此外,民眾如在現場證據確鑿有偷拍犯行,切勿急著要求對方將手機、攝影機及記憶卡內的影像刪除,以免證據無法保全。
 
警方表示,拍攝未成年性影像,依兒少性剝防制條例規定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。而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」,也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,勿以身試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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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4/13 11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