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安南區的安中路一段,前年三月份發生一起離奇車禍,事後鑑定,郭姓男騎士是肇事主因,曾姓女騎士是次因,但由於郭姓男子傷勢嚴重,經過治療仍嚴重失能,家屬向對方提出告訴,而院方經過審理,判女騎士過失致重傷害,判處拘役50天,緩刑兩年。
監視器下方突然出現一部機車,接著另外一部從後方快速接近,兩部機車瞬間就撞成一團。
擦撞後,其中一部噴飛了十幾公尺,但車身零件散落一地,嚇壞了附近民眾,這起恐怖車禍前年三月,就發生在台南安南區的安中路一段,經過鑑定,車速較快的曾姓女騎士肇責較小,反而是車速較慢的郭姓男騎士,成了肇事主因。
台南地院行政庭長劉秀君:「郭男騎乘機車變換車道,至對向車道逆向行駛至案發地點,又未注意安全距離,是肇事的主因,李(曾)女騎乘機車,未能減速慢行,而且沒有注意車前狀況,是肇事次因。」
不過,事後女騎士卻遭到對方家屬提告,經過審理,被依過失致重傷害罪,判處拘役50天,緩刑兩年,但不少人感到錯愕。
其他民眾:「在我們一般人來講,感覺會覺得女孩子蠻無辜的。」
其他民眾:「有人如果是違規或逆向的時候,那當下的情況有點不可避免,替那位小姐感到有點無奈。」
其他民眾:「對她來講可能有點重吧,因為其實主要逆向行駛的是對方。」
但家屬會提告就在於,郭姓騎士車禍後,造成顱骨骨折、顱內出血、身上骨折甚至有水腦症,治療後仍嚴重失能,但女騎士當時剛滿20歲,高中肄業的她,在飲料店工作,還得撫養一名四個月大小孩,由於雙方理賠金額沒交集,遲遲無法和解。
雖然女騎士已經遭到判刑,也賠償對方兩百萬的強制險,但家屬仍提出刑事附帶的民事訴訟,也讓這起官司得進入延長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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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4/07 20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