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一間超市,發生烏龍竊案!一名婦人被其他客人懷疑偷東西,她堅持自己沒偷,也願意配合警方盤查,沒想到超市店員突然翻開婦人的購物袋,購買的土司還因此掉在地上,事後調查婦人已結帳,店員擅自搜查,害自己挨告強制罪,不想被關得付2萬罰金。
遭誤會客人vs.檢舉客人:「妳要不要放手,請放手,為什麼要放手。」
兩名女子在超市裡拉拉扯扯,雙方爭論不休。
遭誤會客人vs.檢舉客人vs.超市店員:「我可以告妳傷害,妳為什麼要用我袋子。」
這時超市店員走過來,卻一把直接往購物袋裡抓,整條土司瞬間飛出去,婦人越來越激動,時間往回推。
警方vs.遭誤會客人:「妳剛剛東西拿給我們看好不好,可以可是請她說啊,看她偷什麼,請她說啊,看她偷什麼。」
原來店員聽到,其他客人投訴婦人疑似偷竊,警察都到場了,兩人還是越來越激動。
警方vs.檢舉客人vs.遭誤會客人:「那什麼東西,這個袋子裡面都是她拿的,然後不結帳她準備要跑出去,來進來,妳剛剛不是這樣說的。」
鬧到警察都上門了,到底購物袋裡有沒有未結帳商品,員警還在釐清案情,店員卻忽然衝出來想要搜購物袋,卻惹禍上身。
記者蘇珮語:「原來這名店員會這麼激動,就是因為她懷疑婦人涉嫌偷東西,兩人談不攏沒想到一個舉動,就把婦人的吐司拍掉了,也害得他自己受罰挨告。」
警方事後調查石姓婦人,的確沒有偷竊商品,烏龍竊案就發生在台北市大安,的連鎖超市內,當時顏姓店員獲報,客人疑似偷竊,但明明沒有執法公權力,卻硬是搜查購物袋,被依強制罪起訴,遭判拘役20天,只是如果懷疑客人偷竊,到底該怎麼做。
非本案律師丁昱仁:「疑似的竊賊日後如果真的,在相關的證據蒐集齊全之後,發現確實有竊盜的行為的時候,店員或是老闆,他只能再去向警察或是偵查機關,提起竊盜罪的告訴。」
就算是警察沒有搜索票,也不能強制搜身,這回店員為了替公司釐清反而挨罰,超市人員透露,顏姓員工平時工作認真負責,因為不熟法律才會犯案,也將加強法律訓練,避免引發糾紛,遇到類似狀況,最好還是交給警方處理比較適當。
《TVBS》新聞提醒您:
◎未經判決確定,應推定為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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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3/02/15 19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