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婦騎電動自行車上路遭移送。(圖/TVBS)
酒駕新制1月實施,累犯者可公布姓名和長相,罰金跟刑期調整加重,仍有人「鐵齒」,小酌幾杯還上路。高雄楠梓一名61歲梁姓女子,昨(17)日凌晨幫友人慶生,小酌幾杯後騎電動自行車上路,行經小巷弄內時搖搖晃晃,剛好和巡邏員警擦身而過,員警立刻回頭要她受檢,一測果然超標,她辯稱不知道電動自行車也不能酒駕,仍被依公共危險罪現行犯送辦。
《TVBS》提醒您:
◎飲酒勿開車!飲酒過量,有害健康,請勿酒駕
◎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
◤Blueseeds永續生活◢
更新時間:2022/04/18 10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