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男為趕捷運站內狂奔 撞飛女子不認賠慘被起訴

記者 陳祁 報導

2022/03/02 14:05
黃姓男子在大坪林捷運站內狂奔。(圖/TVBS)

去 (110 )年10月15日,在新北市新店區大坪林捷運站內,有一名黃姓男子在站內狂奔,直接撞倒前方的謝姓女子,使謝女頭、腳受傷,而男子卻沒有留下來關心她的傷勢,便逕自快跑離開,警方循線獲報後找到黃男,他不願意賠償。檢方還原真相後,認定黃男行為違法,並將其依法起訴。
 


 
黃男被警方傳喚後,稱當時自己為了趕搭捷運,才在站內狂奔。檢察官看了監視器畫面發現,當時人潮不多,黃男一路奔跑,在站內的環狀線通道口完全沒有做出閃避的動作,撞傷謝姓女子,造成謝女頸部及腳部扭傷,且黃男並未停下來關心,僅回頭一看,繼續向前衝。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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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傳喚黃男到案,黃男向警方表示,他只願意向謝女道歉,而拒絕賠償,還表示乾脆直接起訴他好了,事後檢察官介入調查,還原當時的狀況,並比對監視器畫面,認定黃男的行為涉及《 不確定故意傷害罪》,並將他依法起訴。
更新時間:2022/03/02 14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