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地檢署。(圖/翻攝自Google map)
半導體IC通路龍頭廠大聯大108年間收購文曄科技股權。檢調獲報,大聯大林姓副總經理及陳姓執行長室特助及丈夫等疑內線交易。北檢偵辦後,認為罪證不足,將3人不起訴處分。
大聯大公司在民國108年11月12日下午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擬透過公開收購方式,以每股新台幣45.8元取得文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%股權。大聯大初估斥資約81億元,收購時間為同年11月13日至12月12日。
檢調獲報,大聯大林姓副總經理透過管道獲悉此重大消息後,108年11月間接續買進文曄公司股票合計15仟股,並待文曄公司股價因併購消息公開大漲後,出脫5仟股,實現獲利約3萬餘元。
另外,陳姓執行長室特別助理則於108年10月間,接續買大聯大公司股票共32仟股,後於109年2月間賣出5仟股,實現獲利約4900餘元。
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間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展開搜索行動,並約談林男、陳女及林姓丈夫等3人說明。
林男供稱,他不知道當時的收購價格,購買文曄股票是覺得該公司有潛力;陳女則指出,她當時有簽保密協議,沒有跟家人提到大聯大要併購文曄,是丈夫使用她名下帳戶購買大聯大股票的。
陳女丈夫偵訊時表示,他與陳女結婚後都是用陳女帳戶從事股票買賣,陳女沒有在買賣股票。因為對大聯大配息、營運有信心,結婚10年來均持續購買大聯大股票。
檢察官偵辦後,認為林男並非收購案的參與者,也沒有證據認定林男自他處獲得訊息;陳女丈夫購買大聯大股票的時間點均在陳女簽署保密協議前,無事證認定陳女及丈夫之前知悉併購消息,且陳女丈夫自100年起每年購買大聯大股票,屬長期投資,將3人不起訴處分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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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2/03/01 10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