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用車未申請執照營業,最重罰2500萬!日前桃園監理站接獲,無照貨車司機橫行,以低於市價行情到處搶生意、違規載貨,和轄區警方組成稽查小組,不定期在街頭攔檢,果然就在龜山區,當場攔檢到有無牌業者以自用小貨車載送貨物,最重將依法開罰2500萬!
員警街頭攔查可疑貨車。
員警vs.小貨車司機:「車上有載貨嗎?有啊!有載一箱貨啊,要載到哪裡?桃園啊,來我們做個訪談紀錄,我就送一件貨而已啊。」
這名貨車駕駛乖乖配合,說自己只是幫公司送貨,不知道為何會被警方盯上,原來他根本就是無照營業。
桃園監理站長黃成民:「汽車運輸業者應該符合公路法的相關規定,並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設立,並領有汽車運輸業執照才可以營運。」
因為一般車輛分為自用及營業兩種,除了民眾買車後自己開,如果想經營像是載客或載貨就得申請執照。
桃園監理站長黃成民:「監理站會邀集這個交通警察大隊,跟汽車運輸業的相關公會,每個月都會定期稽查取締。」
由於這些無照貨車司機,以低於市價行情到處搶生意,違規載貨,再加上沒有保證,以致於糾紛頻傳,因此監理站人員和轄區警方組成稽查小組,不定期在街頭攔檢,只要被查獲,最重可罰250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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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2/02/14 19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