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住戶指控,放在門口的拖鞋,多次被人塞紙條,還放了不堪入目的物品,遺留奇怪的「液體」,裝監視器後,對方更是變本加厲!住戶這回當場逮到人,男子自稱住在同一社區,住戶擔心,對方又會上門,報案後,提出申訴,警方也已經介入調查。
住戶vs.男子:「怎麼會有人這麼變態啊。」
黑衣男不斷往前走,就是不回頭,原來他被住戶指控,多次在母親的鞋子裡面「放紙條」騷擾。
住戶vs.男子:「我們待會就去提告,就去報警了。」
住戶錄影蒐證,準備報案,對方竟然手一伸,作勢攻擊。
住戶vs.男子:「你要動手是不是,我在錄影喔。」
受害住戶:「在我們不在家的時候,他會把保險套放在我媽媽拖鞋裡,然後放一些性騷擾的紙條,很不堪入目。」
住戶指控,九月中鑰匙被偷後,每兩星期就有人在母親拖鞋內,放紙條還有用過的保險套,裝監視器對方也不在意,報案後,立刻將東西包好作為證據,沒想到對方變本加厲。
受害住戶:「他最後一次,他不是丟東西,他直接用了一個不明的液體,我不確定是什麼液體,它就是在我媽媽的拖鞋裡面,我當下就是看到這個液體,我覺得液體很新,所以我覺得(對方)應該還在附近,我就立刻衝到頂樓。」
警方受理申訴後,隨即找到涉案對象,是一名年約40歲的油漆工,住在公司宿舍也在同一社區,供稱是因為在窗台看到女鄰居,覺得對方很美,不禁產生幻想,希望發展進一步關係,但一連串的行徑並沒獲得芳心,反倒造成困擾和恐懼,警方事後發函到男子的公司,調查後也將通報社會局。
律師陳柏帆:「性騷擾防治法基本上除了是,有親密接觸觸碰的情況下,原則上你只有行政罰鍰,這樣子的手段,跟蹤騷擾防治法出來之後,那它可以透過刑事責任的方式或者是民事保護令的這個制度,產生一定的嚇阻效果。」
立法院這個月19日三讀通過跟騷法,定義八大類跟騷樣態,觀察、守候、播送文字、要求約會,甚至連留下性騷擾字條都算,最重3年徒刑,要是身上藏有武器可判5年,住戶如今只希望對方別再上門,頻頻騷擾的舉動,警察已經注意你。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,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、勇敢說不,請撥打113、11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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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11/24 20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