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員警拒絕酒測而遭記大過等處分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)
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潘姓巡佐休假在家飲酒,一早出門運動遇警攔檢拒絕酒測,雖然被開了18萬元罰單,但分局得知後仍予以記大過及調職處分,以展現警方不庇縱的執法決心。
板橋分局今天針對此案發表聲明指出,潘姓巡佐於20、21日輪休,20日晚上在家獨自飲酒,今天上午6時騎機車要出門運動時,遇海山分局員警攔查,潘自知有酒駕行為表明拒測,員警也依規定開單舉發並查扣機車。
板橋分局表示,在知悉此案後就派督察人員到場處理,潘員也對於自己一時的疏忽相當自責,並表示對不起分局及派出所長官、同仁。
板橋分局強調,隨即召開考績委員會依規定予潘員記一大過處分,年終考績考列丙等及報請警察局調整潘員服務地區,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,以飭警紀,展現不掩飾、不庇縱、零容忍的決心,以維護警察形象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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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11/21 18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