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越宏在節目上指稱有法官收賄。(圖/中央社)
65歲的法治時報社長黃越宏,日前在《這!不是新聞》節目上指出,行賄法官有基本行情,「公定價一個100萬」。對此,司法院昨(13)日發布聲明強調,已函請高雄地檢署針對黃越宏所稱的法官貪汙行為,進行分案調查,但是也希望他能提出證據,協助司法自清,如果黃所述並非真實,司法院也將表達最嚴厲譴責,並研議追究民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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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越宏在節目上指出,有法官向擔任司法黃牛而被訴的律師索賄,還強調所述「都是有名有姓的」、「千真萬確」等。對此法院發表聲明表示,深知司法的廉潔公正,乃是信賴的基礎,也對絕大多數法官的清廉、正直,以及審判工作的使命感深具信心。所以如果有少數害群之馬違法失職的情事,司法院絕不寬貸,將從嚴處理,昨日已函請高雄地方檢察署,就黃越宏指稱的法官貪污行為分案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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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司法院也強調絕不容許有心人士為了獲取自身利益,恣意虛構事實,污衊司法之清廉公正。希望黃越宏可以提出證據,協助司法自清。但如果他所述並非真實,司法院也表達最嚴厲之譴責,並研議追究其民刑事責任。
更新時間:2021/09/14 12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