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警酒駕自撞 被記大過懲處、主管連坐受罰

2021/08/20 21:52
只要有飲酒就絕不能開車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
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林姓員警18日在下班時間,酒後騎機車自撞路旁圍籬摔傷,被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函送,縣警局今天表示,林姓員警記一大過,也將追究主管考核不周責任。

林姓警員下班返家後,到朋友家中飲酒,酒後騎機車返家,途中自撞路旁圍籬倒地受傷,經民眾報案送醫。林姓警員酒測值為1.01mg/L,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屏東地檢署偵辦。

 


縣警局表示,除了記林姓員警一大過懲處,也查究單位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,並召開「防制員警酒後駕車檢討會」,由局長李文章主持,將加強內部管理,以最嚴格的標準審視,貫徹酒駕零容忍立場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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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08/20 21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