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親媽勒斃兒女判死 律師譙「法官冷血」:不重視人命

編輯 陳怡伶 報導

2020/11/26 18:01
辯護律師認為法官輕率臆測。(圖/TVBS)

新北市一名30歲的吳姓單親媽媽疑似因經濟壓力,對著8歲及6歲兒女下藥迷昏並勒斃,隨後也走上絕路,最終僅有她倖存,昨(25)日遭法官認為「行徑冷血、泯滅人性無悔意」判處死刑。對此,吳女辯護律師出面袒護,並痛批法官冷血做出民粹判決,完全不重視吳女人命,「要怎麼樣表示,才是具有悔意?」

判決書指出,30歲的吳姓女子與前夫離婚後獨自撫養一雙兒女,2019年失業寄居哥哥家中,今年2月13日與同住的的哥哥及嫂嫂起口角,萌生帶著小孩一起尋短的想法,當晚入住汽車旅館企圖拿枕頭悶死,因孩子掙扎才罷手。

 



豈料2天後,吳女帶著事先買好的犯案工具,帶著兒女再度來到旅館,先行下藥迷昏再勒斃,並向前夫傳訊告知尋短,她16日清晨被救出送醫撿回一命,小孩被發現時已是冰冷遺體。新北地院25日審酌後認為,吳女犯後無悔意,不顧兒女哭泣、掙扎反抗,始終執意將其勒斃,殺人方式殘忍異常,行徑冷血,泯滅人性,判處死刑,全案可上訴。

對此,吳女辯護律師廖蕙芳在今(26)日臉書表示,被告吳女是名單親媽媽,兩名子女從出生時起都由她照顧,案發前二個月甚至是沒有工作,這樣生活的壓力下,使得憂鬱症在案發前半年復發,法院審理中也有精神科醫師鑑定報告為憑,且寄居哥哥家中後發現小孩教養以及生活作息差異,導致與嫂嫂不睦,不得已下只能帶小孩離家出走,最後走投無路才發生這起悲劇,「被告所遭遇到的情況,法官量刑時竟然隻字未提。」
 


對於法官提出的「行徑冷血、泯滅人性」的說法,廖蕙芳表示,判決書中一再提到「照顧少年及兒童,國家及社會同有責任,政府應直接幫助少年及兒童或間接協助家庭履行應盡之義務」,但被告獨自撫養7年來,國家社會制度完沒有給她幫助,被告被逼到絕境後,法官不思國家社會沒有盡到照顧孩童的責任,反而冷指被告沒有保護子女,甚至剝奪子女生命,不能寬待等嚴厲指責被告,「法官冷血,莫此為甚。」

廖蕙芳也透露,吳女被逮捕後坦白說明犯案過程,並不斷向檢察官表明「希望判我死刑,讓我去陪小孩」,但完全沒有打動法官,判決書一再認定被告沒有悔意、泯滅人性,「請問被告要怎麼樣表示,才是具有悔意?」她在文末補充,「法官輕率臆測,完全不重視被告人命,實令人慨嘆既然是這樣,法官,我們二審見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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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11/26 21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