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當事人。(示意圖/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台北1名人夫日前指控,妻子婚後常鬧離婚,更謊稱流產,且因服用安胎藥產生腦瘤,聲稱嬰靈纏身拒絕外出工作,但其實妻子患有不孕症。人夫受不總總折磨,崩潰訴請離婚,判決出爐。
兩夫妻於2017年10月中旬結婚,婚後與母親和姊姊同住,但妻子婚後沒多久要求搬家,拿出離婚協議書放話不一起搬走就離婚,雖然有聽勸不搬,但仍常因此問題爭執。
人夫主張,妻子2018年12月直接搬回娘家,2019年農曆春節又謊稱流產為由,拒絕與他返家過節。此外,妻子在同年2月初在其上班期間,竟狂打34通電話要他立刻返家帶其就醫,因工作無法前往,要她叫救護車,對方卻為了誰要負擔費用又大吵。
人夫指出,事發後幾天,妻子又傳訊要求去戶政事務所辦離婚,若不前往就要將夫妻的事公開在家庭群組,最後因他有事時間無法配合就無前往。人夫提及,怎料隔日妻子又傳訊改口,想改變且不想離開他,但又要返家拿個人物品及結婚金飾,態度反覆無常,讓他難以繼續忍受。
此外,人夫控訴,妻子婚後稱要準備考公職拒絕外出工作,但又放棄考試,根本無心為家庭付出。不僅如此,妻子罹患腦瘤及不孕症,幾乎不可能受孕,但卻4次謊稱流產,甚至聲稱是因服用安胎藥導致腦瘤,又有嬰靈纏身而無法工作,上述原因讓其忍無可忍,決定訴請離婚。
對於指控,妻子則回應,兩人婚後並無協議夫妻共同住所地,且曾回老公家住,但對方傳訊稱「不歡迎她回家」且更換住家門鎖,甚至通報她家暴。妻子指出,雖然曾於2018年7月提出離婚,但事後兩人已和好,且於同年8月簽下共同協議書,代表老公已原諒其提出離婚的事,不能將這當成離婚事由。她認為,對方竟為求離,刻意說謊抹黑。
經調查發現,妻子聲稱流產,2019年2月2日拒絕與老公回家過年,傳訊稱對方不給錢才流產,只能去找友人借貸,為保住孩子才不回去過年,「過年期間一直躺床、流產血塊大量剝落我比誰都難過」等語,但同月8日卻傳出遊照片給對方,顯見並流產躺床並非事實。此外,妻子又在同年3月傳訊「你家族的人知道我為你犧牲一個孩子嗎?孩子天天來找我要爸爸,我都嚇到連工作都沒了」等語。
調閱妻子診療紀錄發現,2019年2月只有到牙醫診所、耳鼻喉科診所等就醫,不曾至婦產科就醫等,且曾被診斷出「無排卵之女性不孕症」,因此可採信人夫說詞。
法院認為,雙方爭執均無法自行溝通協調,彼此堅持立場,互不相讓,且無任何試圖修補或挽回夫妻破裂感情的具體作法,難期待兩人日後可相互扶持繼續經營婚姻,最後判准離婚,全案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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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07/23 14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