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男網路自學種大麻 警破民宅式大麻工廠

2020/05/25 16:45
圖/中央社

桃園35歲邱姓男子企圖栽種大麻販售牟利,透過網路自學技術和購買種子,於自家透天厝頂樓發展成大麻工廠規模,刑事局接獲情資後追查,於19日持搜索票將他逮捕、依法送辦。

刑事局今天舉行破案記者會,偵查第二大隊副大隊長何明賢表示,日前接獲情資顯示,平日以投資股票等自由業維生的邱男,涉嫌在桃園市桃園區自家居住的透天厝民宅種植第二級毒品大麻,且將成熟大麻採收、烘乾製為成品擬販售。

 


全案經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,刑事局和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、基隆市刑事警察大隊、桃園市警察局中壢分局、桃園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。

根據調查了解,邱男和從事自由業的妻子同住於桃園自家透天厝,邱男透過網路自學栽種大麻技術,從國外網購大麻種子後,最初先培植幾株大麻,隨後再不斷移植、分株,利用「水耕法」和「土耕法」方式,發展出大麻工廠規模。

此外,屋頂種植區還井然有序區隔為「幼苗區、成長區和花期區」等,自成專業種植場域,且大麻植株高壯茂盛,生長情況良好。
 


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,於19日持搜索票到桃園區透天厝攻堅入屋,除現場查獲、控制犯嫌邱男外,也起獲大麻活株28株、乾燥大麻成品32公克、電子磅秤、包裝袋、烘乾設備、種植及製造大麻工具1批。

邱男供稱,自己只是先試種和試抽大麻,但未有販售情事;經查邱妻也對其夫種植大麻一事不知情。全案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先行解送桃園地檢署偵辦。

警方呼籲,大麻屬列管二級毒品,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,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;另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,而栽種大麻者,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。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。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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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05/25 16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