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眉筆慘戳傷眼!顧客痛3年怒控櫃姐 遭醫師打臉:老化

編輯 王翊綺 報導

2020/04/10 13:17
高雄一名女子前往百貨公司買眉筆,慘遭櫃姐用手指戳傷右眼。(示意圖/TVBS)

高雄一名李姓女子日前去知名百貨購買眉筆時,遭林姓櫃姐在示範畫眉時,將手指插入她右眼;李女憤而提告,求償精神撫慰金60多萬元。高雄地院一審獲判賠償20多萬元,不過林女及化妝品公司認為,李女描述的眼部病變問題,與不慎戳傷沒有因果關係,於是提出上訴,醫師也證實李女是因眼睛老化才導致乾眼症,全案以林女及公司賠償10萬1050元告終。
 
綜合媒體報導,李女2017年3月8日下午4點多前往百貨公司購物,當林姓櫃姐在示範畫眉時,分心向其他顧客推銷其他商品,不慎將手指插入李女右眼,導致她當場刺痛難耐,前往眼科就醫,診斷為「外傷性右眼結膜局部發炎」。不過經過3年治療,李女表示自己不但傷勢沒有痊癒,甚至惡化,每天睡醒右眼都會刺痛,只能靠不斷點眼藥水來緩解。李女因不堪長期治療,且擔憂右眼視力提早退化,決定求償林女醫藥費9120元及精神撫慰金60萬元,一審獲高雄地院判賠20萬9120元。

 

 
不過林女及化妝品公司認為,李女所受損害不是當時劃傷造成的,且結膜炎可分為很多種,李女右眼的外傷病變,不能證明與事發當天檢查出來的右眼局部結膜炎有關,直指李女請求非財產金額過高,於是提出上訴。當時負責診治李女眼傷的眼科診所也透過回函證實,李女右眼外傷性病變是指事發當天的「外傷性右眼結膜發炎」病名,與現在的「早上起床眼睛刺痛」症狀無關;認為李女是因為年紀增長,才導致乾眼症。
 
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林女戳傷李女是不爭的事實,但後續李女堅稱的眼睛病變則與林女無關,且有眼科診所回函證明李女主張不可信;考量到雙方經濟狀況等情形,認為精神撫慰金酌減至10萬元較為合理,並加上醫療費1050元,共計10萬1050元,全案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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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0/04/10 14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