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年前后豐大橋女師墜橋命案 台中高分院改判無罪

2019/12/31 12:16
圖/中央社

17年前發生的安親班陳姓女老師在后豐大橋墜橋命案,男友王淇政與友人洪世緯被控殺害陳女雖已定讞,去年最高法院自為裁定准許再審,台中高分院今天改判無罪,可上訴。

這起命案發生於2002年12月,陳姓女老師與王淇政相約於后豐大橋談判分手,卻墜橋喪命,王淇政與友人洪世緯以共同殺人,分別遭判處15年、12年6月定讞,而兩人即使入獄後,始終否認殺人。經監察院認為全案有冤情,去年最高法院自為裁定准許再審,台中高分院歷經多次開庭審理,今天上午宣判。(中央社)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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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12/31 12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