搭車猥褻醉女、偷拍裙底 惡狼硬辯:她的行為有問題!

編輯 高靜瑤 報導

2019/12/29 10:13
示意圖/TVBS

楊姓男子去年12月31日凌晨搭乘客運從高雄北上,眼見隔壁女子醉倒,竟趁隙解開女方內衣扣子並猥褻,還偷拍對方私密照,被前座乘客發現向司機舉報,女子才酒醒發現遭到性騷擾。楊男雖然否認犯行,高雄地院一審仍依秤機猥褻罪判他8月徒刑,全案可上訴。

根據判決書指出,楊男凌晨搭上從高雄開往台北的國光客運,隔壁一對情侶不勝酒力,上車後便沉沉入睡,楊男看女方進入沉睡狀態,竟趁對方昏睡時把身體往自己身上靠,並解開女方內衣扣子,從後方伸手摟住女方腰部、撫摸胸部等,還拿起手機開燈偷拍對方裙底風光。

 


直到前座乘客發現後方有異,轉頭察看,通報客運司機,司機當機立斷報警處理,楊男惡行才因此曝光!他卻辯稱是女方「自己喝醉酒,搭車時腳在那邊亂踢」,而且女方當天有喝酒,「她的行為就是有問題」。

高雄地院審理時,楊男直接否認自己犯行,但前座乘客指證歷歷,被害女子也供稱,睡覺過程中一直感覺到有人搔癢自己胸部,醒來又發現自己衣衫不整,連內衣也沒穿好,直到前座乘客提醒才發現自己遭到楊男性騷擾。法官認為,楊男犯罪事實明確,且前座乘客與他並無結怨,沒必要誣賴他,因此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,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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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
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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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12/29 10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