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童因尿道感染就醫,沒想到被誤判是遭性侵。示意圖/TVBS
去年中部一起性侵烏龍事件,李姓男子因2歲女兒尿道感染就醫,卻被醫院懷疑李男性侵自己女兒,雖然事後認定並無此事,但李男認為醫院不支持他,竟跑到醫院淋汽油並揚言要自焚,更哭喊「害我家破人亡」。最後台中地院審結,依違反醫療法判李男3個月徒刑,緩刑2年給予自新。
根據判決書,43歲的李男與妻子育有一女,去年10月初,李妻因發現2歲女兒疑似尿道感染,便帶她到醫院就診。檢查後醫師懷疑女童遭到性侵,就請她們到急診室做性侵害驗傷採證,但李妻不願意,後來院方說可以改以驗尿方式進行,不料李姓母女卻突然不見蹤影。
院方隨後立刻依規定通報警方,警方也以性侵案件調查此事,不敢大意,正在上班的李男見到警察後,才知道自己被當性侵女兒的嫌犯。直到李妻帶女童到別的醫院檢查,確認沒有性侵跡證;社會局志工也至李家探訪,確認為正常家庭,且孩子狀況良好,才排除性侵的可能,以烏龍案收場。
但這件事情仍讓李男非常憤怒,在同月9日晚間提著一桶汽油前往該醫院,在急診室說要找醫師及公關室主任,但沒有回應,李男便走到門外,將汽油淋到自己身上,再回到急診室說要自焚,哭喊「醫護害我家破人亡」。直到護理師上前相勸,拿走李男的打火機,解除危機,並至除汙設備區清洗。
事後警方到場,將李男身上的汽油桶、打火機等證物查扣,並將他送辦。李男聲稱,他並不打算傷害任何人,只是認為該醫院不重視他,才選擇以此方式表達訴求。台中地方法院審後認為,李男行為時沒有前科,且坦承罪刑、態度良好,依法判3個月徒刑、2年緩刑,需支付公庫1萬元,並進行2次法治教育。
實習編輯/陳沛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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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06/21 1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