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歲女遭凌虐焚屍 主嫌更二審再被判死

2019/06/07 12:44

2015年新竹一名14歲少女因為和朋友發生口角,遭惡煞凌虐致死甚至還被焚燒。主嫌林春雄更一審被判死刑,他的女友黃曉雲則是被判處20年,但是最高法院認為還有證據要調查,發回更審;日前更二審,林春雄再度被判死刑。

 

發生在2015年五月新竹一名14歲邱姓少女,只因為與朋友發生口角,遭到惡煞林春雄等人集體凌虐、性侵還焚屍。

主嫌林春雄在高院更一審遭判死刑,共犯無期徒刑,林春雄女友黃曉雲則是20年徒刑,不過因為最高法院認為還有證據要調查發回更審。

如今高院更二審判決出爐,林春雄再度被判死刑,其他共犯部分則是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。
 


邱小妹爸爸(2015.05.24):「為了小孩子吵架,你就把人家小孩子(打死),這是不是太可惡。」

當時邱姓少女跟主嫌之一的黃曉雲起口角,黃曉雲找男友等人去尋仇,14歲的少女被帶到偏僻的河濱不只被痛毆、性侵,臉部無法辨識、頭部遭重創,之後這群人發現少女死亡,還買汽油焚屍。

記者vs.主嫌林春雄(2015.05.22):「你為什麼要殺她?你們有很深的仇恨嗎?」


高院更一審時法官認為林春雄手段兇殘,不處死刑無法表彰社會正義,更二審,林春雄二度被判死。

此新聞報導之偵辦進度與資訊,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,均應推定為無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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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06/07 16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