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還債竟逼獄友妹獻身慘墮胎 母還勸女嫁給他

編輯 方佳琳 報導

2019/05/01 12:32
示意圖/TVBS

新北市一名56歲黃姓男子,出獄後替獄友償還400萬元債務,甚至負責其一家生活開銷與子女學費,沒想到黃男卻以此要脅,強迫獄友的23歲妹妹發生性行為,否則將會斷絕金援,該女迫於無奈只能與黃男發生性關係,直到2016年才報警,黃男被法院判處7年6月徒刑。

據《ETtoday》報導,黃男有殺人前科,出獄後替獄友償還債務,因而結識女大生一家,甚至住進女大生南部老家,幫忙支付生活費、房租,以及供女大生北上念書的錢,沒想到黃男以斷絕全家金援為由,要求女大生與他發生性行為。

 


女大生迫於現實只好答應,前後與黃男發生7次性關係,甚至因此懷孕墮胎,女大生的媽媽見黃男對女兒有意,反而勸女大生嫁給黃男,未來比較有依靠,但女大生以年齡差距太大拒絕。

女大生最後決定報警處理,黃男卻辯稱兩人是兩情相悅,不過女大生的哥哥表示,兩人相差33歲,不曾聽聞妹妹對黃男有好感。

合議庭認為,黃男的年紀足以當女大生的爸爸,雖然「愛情不分年齡」,但從女大生和家人的證詞可知,女大生是顧慮到家中經濟來源,才會答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,因此新北地方法院依「對受扶助者利用機會性交罪」,判處黃男7年6個月刑期。
 

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
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
最HOT話題在這!想跟上時事,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!

 

◤Blueseeds永續生活◢

👉天然護膚市場升溫!無添加敏肌也可用

👉精油保養最低49折再享1111折111

👉0水保養・以油養膚,精油保養快跟上


更新時間:2019/05/01 12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