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意圖/TVBS
高雄一名李姓男子2016年與妻子委託義兄裝潢住家,期間暫住義兄家,沒想到1個月多後,李妻半夜驚見丈夫與義兄19歲的女兒床戰,氣得離婚。事後,少女則提告李男性侵,不過前妻作證,表示床戰當天少女就曾驚慌道歉,隔天還說「妳打我,我會比較好過」等,與性侵反應不同,高雄地院日前判李男性侵無罪。
根據判決,李男在2016年4月至6月委託義兄裝修住處,施工期間暫住義兄家,不料,6月2日凌晨,李妻半夜醒來發現丈夫不見人影,又聽見義兄房內有「床搖晃的聲音」,前去查看竟發現丈夫床戰義兄19歲、正讀高職的女兒,少女下半身赤裸,見她進房,立刻拉過被子遮住下半身,李男則嚇到摔下床。
李妻見狀,氣得要求離婚,沒想到,少女事後卻提告李男性侵,指控李男趁著借住,5度性侵她,脅迫「妳敢出聲我先對妳妹不利,敢跟爸媽或妳姑姑講,後果自行負責!」讓她不敢反抗,直到最後一次被李妻發現,她當天就報警處理。
不過李男到案否認性侵,表示他與少女是兩情相悅,沒有脅迫或恐嚇對方。前妻也作證,目睹2人床戰時,少女第一反應是跟她道歉「姑姑對不起」,她要離開時,還聽到少女對李男說「你好好跟姑姑解釋」等話,隔天少女則主動進她房間,表示「我做錯事情,妳打我,我心裡會好過一點」,且床戰前幾天還曾看到少女跟李男一起逛夜市、打籃球,不像遭性侵的反應。
高雄地院審理,少女卻沒有辦法完整陳述受害時間、經過,僅提出用電腦打字的被性侵經過,啟人疑竇,而李男測謊鑑定通過,加上前妻證詞,因此認為少女指控李男性侵證據不足,昨(11)日判李男無罪。可上訴。
《TVBS》提醒您勇敢說不:
◎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、110
◎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-2362-2400
◎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-7728-5098分機7
◎婦女救援基金會 02-2555-8595
性侵防範要點:
◎察覺對方有性侵意圖時,應冷靜設法離開現場,並立即求救;若遭限制行動,勿過
度刺激對方,千萬不要抵死反抗。
◎相信直覺!拒絕不舒服或不喜歡的肢體接觸。
◎睡覺或盥洗時,門窗要上鎖。
◎避免與有酒醉、吸毒、有暴力傾向或性犯罪前科的人獨處。
◎當對方出現你認為不妥的言行時,應立刻離開或制止。
◎如遭性侵,應立即報警與求助信任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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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03/13 10:3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