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鏡週刊報導】 整個街頭都是我的滑板場!一名女大生在台中市東區馬路「飆滑板」,但她一溜出巷口,就高速「擊中」一部機車,撞得女騎士「人仰車翻」,全身多處擦傷,女大生因此吃上罰單,還得賠償對方醫藥費,懊悔不已;警方指出,滑板並非交通工具,千萬不能在路上滑行,違者將處新台幣1,200元以上3,600元以下罰鍰。
警方指出,22歲章姓女大生,日前晚間把馬路當成「極限運動」場,高速在道路上飆滑板,沒想到一滑出巷口,就撞上一部機車,造成27歲的朱姓女騎士連人帶車翻倒在地,轄區台中市三分局交通分隊獲報趕往處理,章女一臉懊惱的向警方說,原本以為晚間11時, 應該比較沒有車了,因此很放心的在路上溜滑板,誰知道一從巷口滑出去,機車迎面而來,滑板又沒有煞車,她止不住衝擊力道,就這樣撞上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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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8/12/28 10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