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續追蹤霸佔房屋的房客!夫妻倆帶著三個小小孩在這裡租房子兩年多卻拒絕繳房租,房東請他們付錢,房客還以「希望小孩能留在附近學區讀書」拒絕搬家,讓房東很困擾,原來雙方的租賃簽約沒公證、法律上沒強制力,房東打了半年官司順利把房子要回來,請對方搬走!
記者李潔:「房客長期不肯搬家,疑似是希望孩子能夠留在教育環境比較好的學校就讀,但是他長期不繳房租,而且還把房子裡面搞破壞,是讓房東相當困擾。」
30歲李姓房客前年5月開始承租這30坪大的房子,夫妻倆還有三個小小孩,卻供稱沒穩定經濟來源,以丈夫身體不好、孩子教育問題當藉口拒絕付租金,房東事後發現租賃契約沒有公證根本不具強制力,只好走上漫長法律訴訟。
房仲徐佳馨:「民事契約來說的話它本來雙方認定之後它就具有法律的一個效力,那只是說我們透過公正這樣的一個程序,讓萬一如果說房東房客彼此的權益受到侵害的時候,它能夠馬上去付諸執行。」
租賃契約想找第三方公證,房東、房客都要出席,可以尋求民間公證人事務所或是法院公證處兩種途徑,費用則是以房屋現值來計算,平均2000、3000元就能搞定,有了公證過的租賃契約,碰上惡房客,房東可以直接拿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,跳過煩擾訴訟程序。
房仲徐佳馨:「確實如果遇到像這樣子的相對風險比較大的房客的話,他確實公證比較有保障,只是說公證它一般會多出一筆費用,另外來說,很多房東會擔心有報稅的這個疑慮。」
類似這樣的房東房客糾紛,全台各地經常發生,積欠租金亂搞破壞,甚至吸毒、輕生,都讓不少房東相當頭痛,而這回一家5口搬家前亂丟垃圾、惡臭飄散,也讓鄰居很困擾。
附近鄰居:「一些家庭廢棄物,東西臭掉、爛掉、酸掉的,那個客人就像你們講的奧客啦。」
公證書具有強制力,雖然要多花一筆費用和時間,但房東還是別省了這小小動作,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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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8/10/13 20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