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鏡週刊報導】 為防止民眾將具危險性的廢棄物混入垃圾中,宜蘭縣政府強制規定自9月起民眾須使用透明垃圾袋,違者將破袋檢查。至年底為勸導期,預計明年1月起,違者恐遭罰款、拒收垃圾。
今年6月宜蘭縣蘇澳鎮垃圾車收取垃圾時,疑有民眾將爆裂物品放入垃圾車,導致壓縮垃圾時引發氣爆,當場造成3人受傷,更有14戶住家玻璃、門窗和天花板遭震壞。
為避免憾事重演,保護清潔隊員及民眾安全,宜蘭縣環保局依廢物清理法規定,須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,例如一般家用的有色半透明袋。不透明、看不見內容物的塑膠袋僅能用於資源回收。
此公告預計於9月1日起開始實施,至年底為勸導期,如有民眾未依規定使用透明或半透明塑膠袋,清潔人員將破袋檢查。而明年1月起,違者恐遭拒收垃圾,且裁處新台幣1,200元~6,000元罰款。看完整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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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8/08/31 11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