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/TVBS資料畫面
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,將駕駛人拒檢逃逸罰則由現行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,提高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,並吊扣駕照6個月。
為防杜駕駛人拒檢逃逸,多名立委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條文,要求提高相關罰則。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,提高駕駛人拒檢逃逸的罰則,罰鍰由現行的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,提高到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,並增訂吊扣駕駛執照6個月。
三讀條文也明定,若汽車駕駛人在5年內拒檢逃逸2次以上,可處3萬元罰鍰,並吊扣駕駛執照一年。
民進黨立委賴瑞隆在三讀後表示,本次修法是在加重違規駕駛人拒絕臨檢而逃逸的罰則,藉此嚇阻逃逸情事,保障民眾與第一線警察的安全。
此外,交通部次長祁文中日前曾表示,根據監理單位的資料顯示,近幾年駕駛人拒檢逃逸的件數平均每年約有5000到6000件,造成15到20人傷亡,撞傷執勤員警10到20人,提高罰則將有助於遏止拒檢逃逸的行為。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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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8/05/08 15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