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大決議:保留原校歌與校歌新詞並行

2017/09/07 15:33
圖/中央社

政大校歌過去曾被認為有黨國思想,政大今天表示,經校務會議決議保留原校歌,並完成校歌新詞修改,未來原校歌與校歌新詞將並行,希望政大人各從所愛、都能一起唱校歌。

政治大學校歌歌詞過去被認為有黨國思想而屢傳爭議,政大校務會議今年因此成立「檢討現行校歌委員會」,進行問卷調查,將調查結果提供校務會議參考。政大於6月召開的校務會議,決議保留原校歌,但要增訂校歌(新詞)。政大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,9月7日再召開106學年第一次校務會議,檢討現行校歌建議方案。

政大表示,7月17日的臨時校務會議已針對檢討現行校歌委員會建議修改的8句歌詞,完成6句歌詞逐句討論及表決,前四句歌詞表決通過維持原校歌歌詞,第五句改為「革新」建設為民生,第六句歌詞改為「理念貫徹,篤信力行」,今天校務會議接續討論剩餘兩句校歌新詞。

政大校歌第七句原歌詞「實行三民主義為吾黨的使命」,政大表示,校歌委員會建議的靶子歌詞為「實踐民主法治是我們的使命」,但會中有代表建議,法治範圍較窄,應改為實踐民主「憲政」更加周延,但表決結果未通過,另有代表提出以「推動國家發展」取代,提案經表決同樣未通過,最後針對靶子歌詞提案表決,贊成共57票,反對1票,通過第七句校歌(新詞)為「實踐民主法治是我們的使命」。

政大校歌第八句原歌詞「建設中華民國是吾黨的責任」,政大指出,校歌委員會建議的靶子歌詞為「維護自由人權是我們的責任」,有代表認為,如將中華民國刪除,恐外界誤解、涉及意識形態,建議將「吾黨」改為「我們」即可,但經表決並未通過,另有代表指出,校歌(新詞)改為維護自由人權,是普世、不變的價值,本就是為了不涉及任何意識形態,最後針對靶子版本表決,共54票贊成、4票反對,通過第八句校歌(新詞)為「維護自由人權是我們的責任」。

政大表示,校歌經校務會議充分討論及表決,無異議通過保留原校歌,並增訂校歌新詞,採逐句討論、修改,未來原校歌與校歌新詞兩歌並行,希望成為凝聚政大人的可貴力量,讓政大人都能夠各從所愛、一起唱校歌。 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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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7/09/07 16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