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意圖/TVBS
衛福部統計,近5年暑假期間,12歲到18歲性侵害案件被害者被網友性侵比率逐年上升,且也有青少年被要求拍私密照並上傳分享,讓孩子身心受創。
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,民國101年至105年度18歲以下性侵害通報案件受暴人數平均近7000人,占整體通報案件63.5%;其中熟識者性侵比率占76.3%,顯示兒少性侵害案件多為熟識者間的性侵害。
進一步分析兩造關係分類,以親密伴侶關係占32%居多,朋友關係為29%次之,顯示國、高中生在探索、發展與異性交往的經驗,常因自我保護能力不足而被害。
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今天表示,隨著網路通訊科技發達,近5年在6月至9月暑假期間,12歲至18歲性侵害案件被害者被網友性侵害的比率從23%上升至37%,凸顯網路、通訊軟體具匿名性及快速性等特徵,青少年交友互動頻繁且較易降低戒心,在資訊不足、認識有限下遭性侵害。
此外,未成年性侵害案件中職場客戶關係的比率也逐漸提高,顯見青少年暑期打工人身安全也值得家長多加關心與注意。
根據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民國106年兒少網路使用習慣調查1萬3536名兒少時發現,其中有5.1%兒少曾經談過網戀、1.2%兒少在網路上曾被要求拍私密照、0.7%的兒少將自己的私密照傳給別人,有1.9%兒少的私密照或影片未經同意而被公開。
張秀鴛說,暑假期間孩子沒有學業壓力下,容易沉溺網路,父母應多關心子女使用網路時間及頻率,以及親子互動的情形,更重要的是協助孩子建立「五不一要」網路交友自我保護觀念。
五不一要包含不要沉迷網路影響作息、不要暴露個人資料、不拍攝/傳送私密照、太過裸露的視訊及照片給任何人(網路上的戀人也一樣)、不要單獨赴約、不要喝別人事先準備好的飲料、父母要積極藉由親子間約定如何正當使用網路,教育孩子自我保護措施,避免與網友約在非公開場合見面。
衛福部提醒,任何人與未滿16歲的人發生性行為,不論對方同意與否,都要負刑事責任,民眾小心別誤觸法律規定。 (中央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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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7/07/10 13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