繳千萬換緩起訴 阿原肥皂:平安接受

2017/06/01 18:49
圖/中央社

知名的「阿原肥皂」創辦人江榮原,今天在臉書表示,對於工廠未合法,遭檢方給予緩起訴,並須支付共新台幣1000萬元的處分金,有自己的看見與體悟,將會接受以求平安。

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去年針對「阿原肥皂」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第15條,查封未領有工廠登記證,製造、加工的肥皂工廠。

 


「阿原肥皂」被控未合法申請工廠登記,並貼上不實標籤販售。士林地檢署昨天審酌負責人江榮原等人坦承犯行,給予緩起訴,須支付共新台幣1000萬元的處分金。

江榮原在臉書發表「落幕,真實人生才開始」的心聲,指出已經拿到了檢方的處分書,事件算是落幕,針對這件事情的是非對錯,有自己的看見與體悟。

他說,許多人在「合法」的工廠做可怕的非法事,一天算一天。也有許多工廠在「非法」的工廠做正確的事,檢方的裁定,他就承擔了,是非源自辯解,平安來自接受。
 


江榮原說,活生生在現實人生裡的奮鬥點滴呢?投射出來台灣的矛盾與困境呢?法院與檢方依法辦事不管,機關依法行政不管。

臉書聲明中,陳述「落幕,真實人生才開始」,「政策帶領我們持續向前,法律畫線不准你逾越」,最後一段「田野夢在,初心不變」。他強調,將持續走下去,自己是一個夢想家,完成了一塊不曾存在的肥皂。

臉書網友回應,「阿原大哥,我也支持你。」合法工廠黑心商人也一堆吧,你的用心與堅持愛護這片土地我們都感受的到,為你加油。」

不過,也有網友回應認為,這樣不是對的,儘管自己很喜歡阿原的產品,但該合法的還是要合法,如果因為產品好而漠視現有法規,就會有更多產品不好的工廠負責人群起傚尤。

網友建議,想辦法符合法規,不但幫助整個社會,也幫助消費者;如果法規不好,也不該違反然後廣發聲明,以為民氣可用,如與公權力協商,反可作為違法工廠的先例,豈不是拋磚引玉,美事一樁?切望三思,勿被支持的言論沖昏頭。 (中央社)

更新時間:2017/06/01 18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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