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職場婦女懷孕生小孩都會請產假,但我國的產假只有八周,有些人才生完兩個月就要回去上班,如果想要帶小孩,就只好請育嬰假留職停薪,但是面對經濟壓力又吃不消;去年立委提案要修改勞基法,讓產假延長到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標準十四周,但卻擱置了一年,今年立委說會再推,但民間團體認為,應該要連懷孕歧視和公共托嬰的場所都要想辦法處理,才能改變職場婦女的育嬰環境。
女兒:「喜歡跟媽咪玩!」
留職停薪婦女廖小姐:「好!媽咪也最喜歡跟妳玩了耶!」
帶女兒一起玩積木,廖小姐留職停薪已經四個月。
留職停薪婦女廖小姐:「房子倒囉!那妳趕快把它蓋好。」
為了家,生完請產假休息八周,又馬上回去工作,身體狀況吃不消。
留職停薪婦女廖小姐:「在公司每次半小時去擠母奶,可是會覺得對身體就是會有精神上的壓力。」
陪女兒看故事書的時光,拋下工作才能擁有,儘管想當全職母親好好陪伴,卻也不敢這麼做。
留職停薪婦女廖小姐:「單薪家庭真的很辛苦,老公壓力真的很大,不敢太長時間沒有工作。」
領全薪產假只有8周,育嬰假留職停薪最長2年,只有6個月六成薪,一般小家庭經濟壓力考量,不敢請太久。
放眼全球,有51%國家給婦女14周的產假,20周,甚至還會超過我國8周,比起來實在敬陪末座,有些婦女因為職場懷孕歧視,根本請不到。
留職停薪婦女廖小姐:「我有其他朋友,其實現在除了公職以外,一般企業在員工提出育嬰留停申請的時候,他們都會明示或暗示妳有可能回不去。」
記者王薀琁:「台灣生育率1.12真的好低,全球排名倒數第三,只贏過澳門和新加坡。」
請不到產假,不敢生,女性生育年齡也不斷提高,民國94年到104年,從平均28.8上升到31.7歲,生第一胎的歲數也從27.7升到30.6歲。
國民黨立委李彥秀:「過去很多NGO團體也在推動產假薪資的公共化,用勞保的概念跟包括政府編列部份預算。」
立委認為,政府應協助分擔產假成本,提出修改勞基法第50條,把原本產假八周延長到國際勞工組織公約的標準14周,去年開公聽會後,立法院都在處理一例一休,擱置一年,這會期將再推,但民間團體點出問題。
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林秀怡:「今天延長之後,我回不回得到職場,這個部份也要一併去討論,包括我回職場後我的托育怎麼辦?」
政府提供公共托育環境不足,只夠15%0到2歲嬰兒能托嬰,剩下85%根本搶不到。
留職停新婦女王小姐:「接小孩回到家,我自己也很累回到家,整個就也沒有那個體力照顧小孩。」
就算成功復職,同時工作也是負擔,還等政府分配資源,建立友善家庭職場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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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7/04/03 17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