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勤傷怎賠? 上班族「實報實銷」 主婦難判

記者 錢麗如 / 攝影 陳致宇 報導

2017/02/09 18:54

其實像是台鐵、高鐵、捷運或者公車,都有一套理賠規定,針對死亡事故,最低必須賠償250萬元,至於一般事故則採實報實銷,傷者只需要提出相關就醫證明就能索賠,其中上班族憑醫生證明,佐證因傷無法上班,還能索賠每月薪資賠償。

 


明明是往上的電扶梯,突然機械故障倒退嚕, 所有旅客來不及反應,向下跌,還有去年耶誕前夕,台鐵板橋站因為流量超乎預期,發生意外,這些監視器記錄下的驚險意外,業者都得賠償。

台北站長黃榮華:「只要和本次受傷有相關的醫療院所健保的收據,台鐵會從寬來認定。」 

記者錢麗如 :「而像是如果公車停靠,位置離路緣太遠,導致民眾被機車追撞,責任也在公車業者。」
 


還有像是公車急煞,導致乘客受傷, 其中一般受傷狀況可以憑就診單據索賠,而要是上班族因此得在家休養、請看護,也可憑醫生證明針對薪資損失索賠,但主婦等無薪職,則比較難判斷。其實像高鐵、台鐵賠償標準,適用同法規,至於公車則適用汽車運輸業條款,而捷運 則以大眾捷運系統法條為主,一般事故實報實銷,死亡事故最低賠償金額都是250萬。

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胡迪琦:「重大事故發生的時候,更是一次要負擔很大理賠金額,會造成財務上困難,所以業者會透過保險方式來分攤風險。」

部分業者透過加保保險,分擔分險之餘也能加速理賠速度維護雙方權益,但也提醒民眾,如果意外發生當下,沒有監視器佐證,可以的話,自行拍照蒐證 ,也才不會在求償時,求償無門。

更新時間:2017/02/09 22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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