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省錢取巧!雇主挪假 要求預排整年特休

記者 陳文婕 劉懿萱 / 攝影 連裕閔 台北 報導

2017/01/09 12:36

為了避免特休沒休完,得折錢給員工,百貨業、銀行業雇主,竟然要求員工,預先排好整年特休假,再來7天週間該放的例假和休息日,不但可挪移,還有雇主把櫃姐,調度到另一間百貨上班,說這算是平常日上班,不給加班費。

 


遇上週年慶,百貨公司櫃姐不但久站忙翻天,沒得好好休息,現在想休假還得看老闆臉色,例假、休息日大搬風,還得預排一整年特休。

百貨專櫃人員:「每一個月其實不太一樣,其他的時間就把我們的櫃姐移入到它其他公司的位置,變成就是我好像沒有加班一樣。」

沒的好好固定休,因為勞動部新制,例假休息日不一定固定要在六日,或者連續2天,只要在7天週期內有休到,勞雇雙方約定就不違法,還有百貨業更誇張,休息日需要人力上班,但不想付勞工加班費,把A百貨勞工調到B百貨支援,說是正常上班日不需給加班費。
 


北市勞動局勞基科科長黃毓銘:「2家不同的公司,雇主也得負擔2份不同勞保費用,其實勞動成本上面跟勞動效益上面,並不會為雇主帶來節省。」

雇主為省錢花招百出,還有銀行業員工指出,公司人事命令頒布,居然要求他們預排一整年特休,因為就怕勞工休不完,得折錢給他們。

銀行員工:「像例如說我現在沒有結婚,可是我不知道我今年什麼時候會生病,我今年會有什麼急事要處理。」

北市勞動局則說,特休排定是勞工權益,雇主不得強迫或將特休作廢,違者最高可罰百萬,但現在例休新制還在宣導期,不會實際上路開罰,勞僱雙方還得多多溝通協調。


更新時間:2017/01/09 12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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