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明官方的售票網,都搶不到張學友演唱會的票,但轉讓平台上卻秀出滿滿票源,原本幾千塊的票,甚至喊出34萬的高價,到底有沒有違法,消保官解釋,「轉讓平台」扮演民眾買賣的媒介,按照自由交易市場,只要買賣雙方你情我願,並不違法,這一兩年,台灣市場就出現不只一家的轉讓平台。
想上網買票,聽歌神張學友演唱會,但關鍵字這一打,頭號連結居然是讓票網站。歌神演唱會門票開賣第二天,甚至出現天價,2千8這一區變34萬,8百元區也要33萬,相當驚人。但像這樣的「讓票平台」,這一兩年在台灣才開始成趨勢。
不只英國的Viagogo,西班牙Ticketbis兩家在做,台灣自己也有。
同樣搜尋關鍵字張學友,滿滿票源就秀出來,這些官方售票網明明都搶不到的票,這裡通通有,到底為什麼?
TIXINN創辦人Mike:「這個平台把本來所有在線下交易門票的方式,都搬到網站上來,那不只讓消費者可以清楚比價,也避免私底下的黃牛任意哄抬價格。」
就像拍賣商品概念,平台扮演賣家和買家間的媒介,也就是C2C的模式。買家付款後,錢會進入第三方支付口袋控管,平台則負責通知賣家出票,直到演唱會結束,確定門票使用沒問題,才會把錢撥款給賣家,保障雙方權益。
消保官指出,就算平台開出數十萬天價,只要雙方你情我願,同意交易,就不違法。
消保官王德明:「除非你這個東西是政府,特許才能成立的話,那原則上在一個自由交易市場上,不能完全把它當成違法的型態。」
消保官更提醒,如果票是店家販售給民眾,也就是「B2C模式」,一旦被發現哄抬價格,或沒有7天無條件退貨,就能依消保法最高開罰10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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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6/10/03 10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