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伯特颱風災情慘重,自身權益可千萬不能忘記;受災戶依法領取政府發放之災害補助款(如農漁民救助金),免納綜合所得稅。為了方便災民,財政部也請各稅捐機關成立勘查服務小組,主動派人前往災區協助災民申辦各項稅務減免。
家中因這次尼伯特颱風受損,千萬要記得「先拍照後清理」,才能在日後方便申請減稅與保險理賠!減稅部分,財政部國稅局提醒,若是尼伯特颱風受災戶,可以從下列稅賦中減免:
1.綜合所得稅:房屋若半倒半毀,門窗、裝潢、傢具等都可以列為損失項目,受災金額若15萬元以下,可從國稅局網站下載並填寫個人災害損失申報書。
2.房屋稅:房屋毀損3成以上者,當年度房屋稅減半,毀損5成以上,免徵房屋稅。需填寫房屋稅減免申請書
3.地價稅:若發生山崩、地層下陷、土石流等導致土地無法使用,土地所有權人的地價稅可全免,需填寫地價稅減免申請書。
4.使用牌照稅:汽車、151CC以上機車,若泡水受損無法使用或需修理者。需先向監理單位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,於30天內憑監理單位證明,並填寫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,稅捐處會退還從災害發生日起已繳納的使用牌照稅。
而營業單位則可以針對營利事業所得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等辦理減免。以上的申請書皆可於地方政府的稅捐稽徵處網站下載,但必須於30天內申請,並攜帶受災相關證明資料(如:照片),送至地方政府的稅捐稽徵處審核。
財政部也提醒,稅負的相關申請詢問,可以於上班時間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-000-321、地方稅稽徵機關免費服務專線0800-086-969詢問。
圖/TVB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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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6/07/09 13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