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部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。(圖/TVBS資料畫面)
交通部修正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,10月1日正式實施的「行人優先區」,行人優先區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,嚴重超速者最高可罰3.6萬元、鳴喇叭驅趕行人則罰600元等。對此,高雄市議員李雅靜透露,高雄市交通局未事先規劃設置,甚至對相關施行細則一知半解,直呼「覺得不可思議」。
內政部和交通部推新制設置「行人優先區」,在範圍內車速得降低至20公里以下,一般超速最重開罰2400元,超速40公里以上,最高開罰36000元,若駕駛按喇叭催促趕行人也要罰。
行人優先區起(終)點標誌。(圖/交通部提供)
李雅靜昨(22)日在臉書發文透露,議會中針對中央於10月1日正式實施的「行人優先區」進行討論。然而,交通局對此政策細節竟一問三不知!中央早已公告,行人優先區也已經施行,交通局卻未事先規劃設置,對相關施行細則也一知半解。對此,交通局長張淑娟回應表示,今年申請三個高齡友善區,並預計在明年度進行行人優先區的規劃,但對具體細節無法詳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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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雅靜追問,行人優先區應設置在哪些地點,現場交通局官員竟回答不出,直言「覺得不可思議」,身為主管機關對於相關法規的不了解,導致執法人員無法掌握開罰標準,最終讓民眾因混淆而遭受不必要的處罰。
李雅靜強烈要求,交通局在一個月內全面盤點高雄市應設置行人優先區的地點。同時,在雅靜的追問下,交通局長當場承諾相關配套尚未設置完成前,執法機構不會有依據可以進行開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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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針對道路設施的設置,特別是分隔島、路口街廓與行人穿越線她也提出建議,高雄市的許多分隔島設計不合理,雅靜要求交通局在道路規劃時,應提出更專業的評估給道路主管機關,以提升市民用路安全。
在質詢中,李雅靜揭露多處行人穿越線遭到無故塗銷的情況。我提出,許多道路施工單位在開挖道路時,將行穿線移除,但在施工完畢後卻未將其恢復,導致行人安全受威脅。對此,交通局長承諾將進行了解處理。
關於停車場管理問題,高雄市目前約有1200處合法停車場,但尚有大量未合法申請立案的停車場。交通局長張淑娟指出,交通局在112年度稽查了2106件、113年度截至10月稽查了1392件,並對其中50件違法停車場進行開罰。雅靜要求交通局提出輔導方案,協助業者合法申請,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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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4/10/23 20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