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0萬罰不怕?三峽男確診女友也亂跑 侯友宜怒喊處理

記者 林恩如 報導

2022/04/19 12:33
新北市長侯友宜(圖/新北市府提供)

新北市三峽區一名18歲男子確診,卻在居家照護期間將手機放在家中外出打球、購物,過程還高調PO上Instagram(IG),結果被新北衛生局重罰150萬元,未料他同樣染疫的女友也在居家隔離期間涉嫌違規外出。對此,新北市長侯友宜今(19)日受訪時震怒表示,老是這樣一個違規然後又有同住的再違規,「該罰就罰、該嚴格處理就嚴格處理!」

新北三峽1名18歲男子在14日確診後,收治為居家照護,但卻在16日晚間故意不帶手機外出打球,甚至還跑去買女友的生日禮物,過程PO上IG限時動態。新北衛生局認為該男子惡意不帶手機規避電子圍籬,還發IG,公然挑戰公權力,對其重罰150萬元,並強制移送男子到集中檢疫所。沒想到,該男子也染疫的女友居然也在IG限時動態發文稱,「還好我沒出門,頂多倒垃圾」,已涉嫌違反防疫規定。

 


針對又有居家隔離個案疑似外出趴趴走的情況,侯友宜表示,老是這樣一個違規然後又有同住的再違規,「該罰就罰、該嚴格處理就嚴格處理,相關的規範有相關的規範,不能一而再再而三,我們請衛生局好好去該怎麼做就怎麼做」。



據悉,三峽男的染疫女友居住北市,北市衛生局表示,經洽疾管署台北區管制中心協助查詢接觸者追蹤系統,女子在4月15日被新北市衛生局告知居家隔離,在新北市進行居家隔離、並於新北恩主公醫院採檢,4月16日確診。由於女子非台北市列管居家隔離者,在台北市沒有足跡。
 


根據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》第13條規定,罹患或疑似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,不遵行各級衛生主管機關指示,而有傳染於他人之虞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。另依《傳染病防治法》第62條規定,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、第五類傳染病(新冠肺炎)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,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,致傳染於人者,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。

《TVBS》提醒您:
因應新冠肺炎疫情,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,如有疑似症狀,請撥打:1922專線,或 0800-001922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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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2/04/19 13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