示意圖/TVBS
文化部日前擬推《電影法施行細則》修正草案,將電影放映前的廣告(預告)從共9分鐘,延長至12分鐘,引發外界看法兩極。文化部今(17日)指出,過去並未限制廣告和預告片的時間比例,這次修法目的是保障預告片佔廣告時間至少3成比例。
文化部2015年曾刪除《電影法》中「戲院須配合政府放映最多3分鐘政令宣導影片之規定」,將廣告從12分鐘縮短為9分鐘,如今又擬增回12分鐘,被批是走「回頭路」,也被批評廣告時間太長有圖利的嫌疑。對此文化部今日回應,原本《電影法施行細則》中,僅限制預告片、廣告、政令宣導等的時間總量,並未限制各類時間比例,「長期以來沒有保障電影預告片之放映,因此盼透過此次修正予以補正。」
《電影法施行細則》第11條修正草案除了延長廣告映演時間,還訂定「限制放映比例」條款,未來廣告片放映時間超過9分鐘者,當中電影預告片的放映時間應佔總廣告時數「30%以上」,避免業者將增加時間用於商業廣告。文化部另參考歐美、日本、南韓等外國電影院,發現廣告片時間多半也落在15至30分鐘,未來會繼續彙整各界意見,再進行後續訂定程序。
實習編輯/陳冠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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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04/18 21:3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