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訊/追劇神器侵犯著作權! 修法將判2年或罰50萬

2019/04/17 09:08
圖/TVBS

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,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案,只要是販售,或協助裝設所謂的追劇神器,也就是違法機上盒,提供沒有授權的影音等內容,已造成台灣影視產業蒙受重大損失,最高將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罰金50萬元以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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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9/04/17 09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