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政府近期發放第二期電子消費券,希望刺激買氣,但有餐廳業者表示,民眾使用的意願並不高。因為香港消費券,只能在官方指定,有特定電子支付工具的商家使用,近期網路上出現,有人表示,可以用8折現金或用電子轉帳的方式收購消費券,對此律師表示,這樣的行為已經涉嫌串謀詐騙。
從深圳通往廣州方向,整條馬路塞滿車輛,時速不到20,都是十一黃金周要出省的民眾。
深圳司機:「平時(這條路)塞是很少塞,但是車比較多。」
TVBS北京特派陳韻雯:「這裡是深圳寶安機場,可以看到我後方,有大批旅客在排隊,要進去機場準備搭機,據了解在昨天(10/1)十一長假第一天,全中國大陸一共發送超過6300萬人次旅客,比上個月增加將近兩成四。」
長達七天的假期,香港政府再度發放消費券,部分香港民眾外出用餐,出手更闊氣。
香港民眾:「喜歡吃什麼隨便叫,(吃)龍蝦吧,反正有三千元(港消費券)。」
但有餐廳業者表示,願意使用第二期消費券大手筆花錢的顧客,比起第一期發放的第一天,人數少了一半。
香港餐廳副總經理蘇萬成:「這次市民或許沒這麼快領取,長者希望將錢花久一點。」
目前香港民眾,使用第二期消費券情況不如預期,還遇上不肖業者動歪腦筋,因為港府發的「電子消費券」,不能兌換現金,還只能在,有指定電子支付工具的商家使用,網路上就有人稱,可以用,其他支付軟體,以八折收購。
香港律師陸偉雄:「不用兩個人面對面,一手交錢一手交消費券,總之大家有一個協議,那時候就已經成立罪行。」
針對民眾私下販售消費券,香港律師提出警告,無論是面交,拿到現金,還是隔空從電子錢包收款,雙方都已經涉嫌串謀詐騙,最高刑罰可以被關14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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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1/10/02 20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