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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性婚姻是否合法 大法官將開辯論庭全程直播


發佈時間:2017/02/10 13:00
最後更新時間:2017/02/10 14:19

【鏡傳媒報導】立法院針對民法修訂保障同性婚姻案,至今爭論不休未有結論,大法官會議將有答案!台北市政府與長年爭取同性婚姻合法的祈家威,日前針對同性婚姻問題,向大法官會議聲請解釋,大法官決議於3月24日上午9時邀請祈及北市府代表與專家開庭,針對民法是否保障同婚與是否對同婚立專法2大議題進行辯論,曾公開挺同的大法官黃瑞明則已聲請迴避獲准,辯論庭將開放77名民眾旁聽並全程公開以網路Live直播。

大法官會議指出,此次同婚議題言詞辯論庭共有4個爭點,首先是針對現行民法第親屬編中第二章婚姻規定,是否容許同性別2人婚姻?第2個爭點是如不容許,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的規定?第3個爭點是,如果不容許,是否違反憲法平等原則?最後一個爭點,則是針對對同性婚姻立專法是否涉及歧視的議題,大法官將針對如果立法創設非婚姻其他制度如《同性伴侶》制,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及第22條婚姻自由的意旨。

 

同性婚姻大法官解釋案有2名聲請人,分別是曾在16年前針對同婚案聲請大法官解釋遭駁回的祈家威與台北市政府,祁家威2000年在與同性伴侶公證結婚遭拒後提起訴願,提行政訴訟敗訴後,他認為民法未保障同婚已違憲,聲請釋憲,但大法官會議認為這是祈「個人見解對現行婚姻制度有所指摘」不受理,2014年祁家威再次釋憲,他找了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同共出擊,聲請大法官解釋。

另一聲請人是台北市政府,因近來接獲不少同性伴侶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,台北市政府均以「於法不合」拒絕登記,其中呂欣潔等3對同性伴侶也因此起行政訴訟,台北市民政局認為同婚問題在適用法律上已有疑議,聲請大法官會議針對民法親屬編是否允許同性婚姻進行「統一解釋」,2案均獲大法官受理,並將開庭辯論。

此次大法官解釋言詞辯論庭,是繼...【點我看更多詳細內容】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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