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疏忽害洗腎婦死亡 護理師判刑6個月定讞

記者 徐記宏 / 攝影 方志成 何宜信 報導
發佈時間:2017/04/11 12:39
最後更新時間:2017/04/11 15:03

高雄一名80幾歲婦人,102年到高雄榮總洗腎,由於血液導管鬆脫,導致休克急救不治,家屬事後氣得控告當時在場的黃姓護理師,還向院方求償7千多萬,經過審理最高法院認定黃姓護理師漫不經心,未能及時注意到血液導管鬆脫,判刑6個月定讞,另外民事賠償的部分由二審審理中,但婦人積欠的醫藥費,家屬得付給醫院122萬元同樣定讞。


 

死者女兒張小姐:「如果當時出血,應該就會在外面看到,可是當天外面完全看不到。」

雖然媽媽已經在4年前去世,但張小姐想起死因,居然是洗腎時突然休克急救不治,到現在仍不能諒解,當時在場的護理人員太過輕忽。

死者女兒張小姐:「第一判得太輕,第二沒有還原整個事情的真相。」
 

原來張小姐80幾歲的媽媽,102年到高雄榮總洗腎,疑似血液導管鬆脫,導致血液透析機器持續運作,造成婦人出現滲血休克死亡,她質疑護理人員當時在一旁聊天,卻沒能及時發現異狀,才會釀成這起悲劇,除了控告當時在場的黃姓護理師有疏失,還向院方求償7千8百多萬元。

死者女兒張小姐:「其實第一次我見到她(護理師)的時候,我就擁抱她,我說我原諒你,但是我很失望的是,她從頭到尾一直說謊。」

經過審理,最高法院認定黃姓護理師有疏失,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6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18萬元定讞,而民事賠償院方與黃姓護理師,得連帶賠償3百多萬元,目前還在上訴中。

高雄榮總副院長鄭錦翔:「我們高雄榮總也覺得非常遺憾,在這裡也代表高雄榮總,對所有家屬深表道歉。」

黃姓護理師判刑定讞,院方表示遺憾並道歉,目前除了縮短每半小時巡視病患狀況,也規定導管得外露,避免遭棉被覆蓋,並重新檢視整個洗腎流程。

高雄榮總副院長鄭錦翔:「重新訓練我們的護理師,檢視病人的時候,第一件事情先檢視他(病患)所有接管,是否有鬆脫的現象。」

發生這起不幸意外,家屬似乎仍無法釋懷,但院方希望雙方都能往前看,除了改善醫療品質,也持續關懷留任的黃姓護理師,要讓爭議早日落幕。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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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醫療#糾紛#高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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