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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舉Uber等嘸獎金?698件投訴案「沒錢領」

記者 劉懿萱 / 攝影 薛孝安 台北 報導
發佈時間:2017/03/03 17:43
最後更新時間:2017/03/03 17:58

年初公路法修正,成功檢舉Uber就可以拿到10%的獎金,不少民眾躍躍欲試,甚至就連台北市汽車駕駛工會,也送出上百件的檢舉案,不過時隔1個多月,這筆獎金卻遲遲沒有下來,工會指出,公路總局和台北市公運處,互推管轄責任,對Uber檢舉案的罰單,根本1張都還沒開出。


 

檢舉Uber獎金沒下文,Uber車號、乘車截圖,證據準備好,依先前公佈的公路法修正案,成功檢舉就可拿到10%獎金,但等了一個月,連Uber都已經退出台灣市場,這筆獎金卻像石沉大海,沒消沒息。

檢舉人Alex:「當然也是看到獎金還不錯的原因才去做檢舉,沒有(通知何時發),其實我們就是把資料送過去,那我是想說他會後續做連繫。」

花了時間蒐集證據,不只Alex,還有檢舉人反映致電台北市區監理所,卻說獎金發放不歸他們管,是公運處要處理,台北市汽車駕駛工會兩度協助民眾送出的上百件Uber檢舉案,分別給了台北市區監理所跟台北市公運處,也都沒下文。
 

台北市汽車駕駛工會理事長鄭力嘉:「政府常常就是會互踢皮球,到底是誰要這個業務、誰要那個業務,那我們這邊當然希望公總先接下來。」

起初檢舉案台北市區監理所明明都收理,但沒想到把手邊的395件移送給台北市公運處,結果公運處卻又把手邊有的檢舉案共698件通通退回監理所,要上頭管轄的公路總局負責開罰。

台北市公運處主任秘書楊欽文:「第一個它有管轄權的問題,那譬如說從台北坐到新北,那到底是歸新北管還台北管,中央也都並沒有去做處理跟釐清。」

公路總局副執秘梁郭國:「依照交通部頒定的規定,就是由當地的地方主管機關來接受檢舉,那它同時也要開處分書。」

雙方互咬對方才是該對Uber開鍘單位,翻開公路法修正的獎勵辦法草案來看,直轄市政府監理所的確都是「受理檢舉機關」,但並沒有管轄權,10日內得移送有管轄權機關,卻沒有明確指出到底是哪個機關,但罰單一日不開,加上如果Uber再打訴訟,罰鍰遲遲沒進帳,民眾的獎金想要入袋,恐怕遙遙無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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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Uber#檢舉#獎金#沒下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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