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告
xx
xx
"
"
回到網頁上方

樂極生悲!國有地露營爽烤「教父牛排佐時蔬」4山友挨罰16萬

記者 陳祁 / 攝影 陳嘉貴 報導
發佈時間:2024/05/09 10:33
最後更新時間:2024/05/09 10:33
4山友到國有地露營還撿雜木烤牛排。(圖/TVBS)
4山友到國有地露營還撿雜木烤牛排。(圖/TVBS)

日前在南投縣信義山區發生一起違法撿拾雜木的事件,有陳姓、彭姓、陳姓、李姓等4位山友,前往一處國有林地野營,4人違法撿雜木還生火取暖,還烤牛排、煮時蔬,開心拍照打卡在社群網站上,慘遭警方逮捕,經南投地檢署偵查終結,予以緩起訴處分,但4人應各自賠償4萬元。

4人燃燒枯木取暖。(圖/TVBS)

 
這起案件發生在信義山區國有林地野營,4人到西巒大山登山露營,違法撿拾倒伏枯損的雜木,還生火取暖、煮飯,發文到Instagram上炫耀,還寫上「教父牛排普羅旺斯嫩菇佐時蔬」、「佛羅倫斯佐五香甜椒勞斯萊斯」等貼文,令人相當傻眼。

4人遭逮且挨罰。(圖/TVBS)

經偵查終結,認為他們涉犯《森林法》第52條第1項第4款之結夥2人以上竊取森林主、副產物罪嫌,檢調認為,考量被告等人均有正當工作、素行良好,犯後坦承犯行,所竊取雜木林積僅0.36立方公尺,其價值僅新臺幣907元,事後已賠償告訴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,均予以緩起訴處分,但要各自向公庫支付4萬元。

南投地檢署說明,本案被告等人撿拾枯木係為供生火取暖之用,雖與一般山老鼠竊伐國有貴重林木之情節不同,然在冬季缺水季節,天乾物燥,若引發火勢,星星之火可以燎原,危險程度非低。
 

南投地檢署表示,本署再次強調森林為國家寶貴資源,為了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,以及保護具有珍貴價值之樹木及其生長環境,國家特制定《森林法》,違反者視情節輕重,處以刑罰或行政罰,「開放山林」並非「破壞山林」,民眾切勿心存僥倖。而本署更將持續與國土聯繫平台各成員合作,針對任何破壞生態環境之不法行為予以嚴厲偵辦,以維護生態之永續。


 
#南投地檢署#森林法#南投#西巒大山#登山露營#國有地#教父牛排#信義#山友#露營

分享

share

分享

share

連結

share

留言

message

訂閱

img

你可能會喜歡

人氣點閱榜

延伸閱讀

網友回應

其他人都在看

notification icon
感謝您訂閱TVBS,跟上最HOT話題,掌握新聞脈動!

0.1881

0.1193

0.307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