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一群人拆開坐,拒絕併桌」成了惡整餐廳的方法,其實在台灣,沒有明文規定店家能不能強制併桌、消費者能不能拒絕併桌,但根據消保官的說法,依照公平原則,每個消費者都享有同等的服務,因此其他消費者不能拒絕併桌。至於如果顧客想要指定座位、像是坐在靠窗的位置,消保官說顧客有權利指定,除非有人先預訂。
草莓抹茶巧克力,整排帶高加上沙拉吧,甜點吃到飽餐廳,人氣強強滾,不過生意太好,難免遇到這種狀況。服務人員:「你好,歡迎光臨,2位嗎?」顧客:「對。」服務人員:「那我們現在客滿喔,要稍等一下。」顧客:「那邊有空位,我可以併桌嗎?」
1個人坐了3人座,要求併桌卻拒絕,注意,拒絕併桌,消保官表示不符合公平原則,因為每位消費者都能坐上空位用餐,不過被帶到併桌的位置,您也可以選擇在旁邊等候,慢一點用餐。民眾:「我會等。」記者:「那你會等喔?」民眾:「就是等到有自己的位置啊,就比較不希望跟別人併桌,因為也不太方便。」
民眾:「那還是會願意併桌,很熱鬧,就是(座位)塞不下去的話,那還是會願意併桌。」
常見的餐廳座位問題還有這種情形。顧客:「請問可以最那裡(靠窗)嗎?」服務人員:「那邊有訂位喔。」
餐廳業者林育如:「(客人)通常都會喜歡坐沙發,或比較舒適的位置,我們基本上會先留給,有訂位跟指定的客人。」
餐廳座位,誰先指定,誰先用,其實是基本禮貌,不過如何在併桌方便性和避免尷尬中取得平衡,服務消費者的餐廳要更懂得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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