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名OL網購短靴,鞋跟高低不齊,穿了兩次都扭傷,要求退貨卻被店家拒絕。當時消費者收到商品,看外觀沒發現異常,隔半個月穿出門、扭傷腳,才察覺右腳鞋跟不平、兩隻腳高低有落差,要退貨,業者卻說過了七天鑑賞期,而且鞋已經穿過,無法退,但消保官說如果商品的瑕疵,不是能馬上發現,而且危及安全,不受到7天退換貨的限制,業者得受理。
高跟鞋要實際穿上腳,才知道合不合,好不好走,有民眾網拍買鞋,收到後看外觀沒問題,就沒試穿試走,事後引發爭議。
這雙高跟短靴看似沒異常,但仔細一看,它的右腳鞋跟不齊,無法平貼地面,雙腳高低有落差,消費者前後穿了兩次,都因此扭傷。
研究後發現鞋跟落差,要求退貨,業者卻說過了七天鑑賞期,而且鞋子已經穿過,無法受理。民眾:「如果是因為這樣造成傷害,我覺得退貨本來就很合理,因為是你商品有問題。」
民眾:「鑑賞期是你7天看了不開心,不喜歡可以退,這是瑕疵品,東西有問題,他要回收。」
一般來說,網拍瑕疵品能退換貨,還有七天鑑賞期,不滿意都能退換,但前提是還沒使用過。
新北消保官李大鵬:「穿上去以後,才知道原來有不舒服,檢查結果才知道鞋跟問題,那也是穿了以後,發現(有問題)再講就可以。」
根據民法,網購「5年內」商品如果沒顯而立見的瑕疵,而且「危及安全」,不適用7天退換貨,業者必須負責到底,但提醒民眾,收到網購品,還是要仔細檢查,尤其鞋子要試穿試走,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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