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雄市警方晚間接獲通報,一名女子逆向違規停車,女駕駛跟警方爆發口角,警方要她停車,駕駛卻執意要離開現場,經警告無效,警方最後開了一槍,打中輪胎才停車,雖然女駕駛質疑警方用槍時機,但開槍當時,現場卻響起一片掌聲。
承辦員警vs.違規女駕駛:「這樣踹我的車,誰踹妳的車呀?你這樣踹我的車,我哪有踹妳的車。」
警方在路口處理違規停車,並要求對方下車受檢,沒想到女駕駛不願配合,雙方爆發口角。承辦員警vs.違規女駕駛:「大颱風出來欺負一個女孩子,大颱風你給人家違規停車,我停在對面而已,妳違規妳還態度這樣。」
女駕駛執意將車子往前移動,警方不斷勸阻並警告開槍,對方就是不聽,直到輪胎被打破洩氣,車子才停了下來。承辦員警vs.違規女駕駛:「停到公園,停車,公園、公園、公園,不要公園,停車,公園那邊,叫你停車有沒有聽到,停車啦。」
目擊民眾:「說你沒有權利這樣開我的車門啦,還說警察打她的踹她的車,可是他們(警方)沒有。」
原來這輛雙B轎車晚餐時間逆向違規停在這間滷味店門口,時間長達十幾分鐘,由於已經妨礙交通,警方前往開單,卻引起王姓女駕駛不滿。高市龍華所長張舒喻:「然後這位小姐她就完全不理,直接上車,然後作勢要把車子開走,因為她的前保險桿已經抵到我們同仁的腳。」
違規女駕駛:「只是一個違規停車,有需要到開槍嗎?」
目擊民眾:「開下去了,喔,水水。」
雙方各說各話,但女駕駛違規事證明確,除了吃上一張違規罰單,更因為妨礙公務進了派出所,只為了購買一頓晚餐,付出的代價難以想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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