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生在5年前,高雄市議員林武忠被控關說,施壓警方抽掉38件違規罰單,遭到判刑,一、二審時法院認為,議員寫的請託單上頭沒寫抽單,判林武忠無罪,案子到高分院更一審時卻逆轉,法官認為,林武忠請託警官銷毀違規車輛照片,觸犯毀損公物罪,改判林武忠1年6個月,林武忠本人截至目前為止,並沒有出面回應。
議員林武忠(96.09.30):「但我被違規照相,我不會抽單,會自己去付罰單,但是選民請我服務的,我一定要服務。」
替選民撤銷紅單,卻遭到起訴,高雄市議員林武忠出面喊冤,後來案子送到法院一審、二審時,法官認為,請託單上頭沒寫明抽單,認定林武忠並沒有向警方施壓,判無罪,但全案更一審時,又出現大逆轉,法官認定林武忠向警官要求銷毀車輛違規照片,他的助理有承認確有其事,觸犯毀損公物罪,改判林武忠1年6個月,可緩刑4年。
判決從無罪變有罪,林武忠本人並沒有出面回應,只是現在不只議員銷單被判刑,就連交通警察違規取締開罰單的業績,原本有的獎勵金,也不再發給員警。高市交通大隊執法組組長齊德清:「員警開的罰單,取締的激勵獎勵金其實很少,所以100年以後,我們就取消(獎勵金)。」
民眾認為,警方開紅單是為了衝業績,引起民怨,交通部也在7日修法通過,從今年6月起,警方的抽成獎勵金,不再從民眾繳交的罰單提撥,將改由地方政府另編列獎勵金預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