朴槿惠閨密干政案二審 量刑和罰金均加重

  • 發佈時間:2018.08.24 12:14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2018.08.24 12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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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/達志影像路透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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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縱容閨密崔順實敗壞國政,遭彈劾罷免南韓前總統朴槿惠,今天二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,並處罰金200億韓元(約新台幣5.49億元),二審的刑期和罰金均較一審加重。

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指出,首爾高等法院刑事4庭,今天加重了原本24年徒刑、180億韓元罰金的一審判決。

報導指出,本案核心爭議之一的後援金,是應朴槿惠要求,由三星集團提供給崔順實姪女掌管的育英財團,法院認為這筆款項是賄賂。

另外,三星向崔順實女兒提供價格昂貴的馬術名駒及部分資金等,一審中宣判無罪,但二審認為有罪。

對於朴槿惠拒絕出庭受審一事,法官指責:「被告人(朴槿惠)在沒有任何正當理由下拒絕出庭受審,徹底地無視廣大國民欲查明國政壟斷真相的意願。」(中央社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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